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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江:暂停审批高耗能行业新增能耗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
【zhejiangsheng】2018-11-8发表: 浙江:暂停审批高耗能行业新增能耗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11月7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实施办法》,将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区域,实行新增能耗的高耗能行业项目暂停批准或者核准的措施,其中包括纺织 浙江:暂停审批高耗能行业新增能耗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具体通知如下:浙江省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动能源“双控”工作,建立能源“双控”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19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各地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省境内建设的高耗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数据中心项目(下统称高耗能行业项目)。 二、实施范围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数据中心等新增能耗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其中单位工业增加能耗低于全省“十三五”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的项目除外。 三、实施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域,实施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措施:(一)未完成上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 四、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域,解除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措施:(一)完成上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的。 五、缓批限批程序(一)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部门及时分析、预警本行政区域内能源“双控”工作形势。 六、其他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0日起实施。 (【zhejiangsheng】更新:2018/11/8 2: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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